各单位:
接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教技厅〔2019〕3号),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(以下简称教育App)备案工作。备案工作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(网址:http://app.eduyun.cn,以下简称公共服务体系)常态化开展,备案分为教育App的提供者备案和使用者备案(具体解读详见附件1《教育App备案答疑》)。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:
1.教育App提供者备案
提供者需在在2020年1月31日完成互联网信息服务(ICP )备案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,并及时注册登录公共服务体系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备案(提供者操作手册见附件2)。2020年2月1日起,公共服务体系将向社会公示备案信息,接受公众查询监督;未完成上述ICP和等级保护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将被撤销(小程序、企业公众号等平台第三方应用统一到平台方提交备案信息)。
2.教育App使用者备案
使用者需登陆登录公共服务体系,在已完成提供者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中进行勾选,同时填写使用者备案信息,完成使用者备案。
3.校内工作安排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梳理和排查本单位各类自主开发、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App,同时联系App提供者及时开展备案工作,并于12月27日前填写附件3《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统计表》,将统计表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后的pdf或图片格式发送至工作邮箱,以便我们统一开展使用备案。
联系人:高新华 81891707
邮 箱:gaoxinhua@mail.xidian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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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2月20日